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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关于公布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盲审名单及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7    浏览次数:

     

各系、各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和校发《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保障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学院按照各专业不少于5%的比例抽取2021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盲审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办法及比例

学院组织教学督导组进行各专业盲审抽取,确保盲审学生覆盖各专业各班级以及各专业抽取比例不得低于5%。


序号

专业

总人数

5%盲审

化整

班级数

盲审学生(人)

1

地理信息科学

50

2.5

3

2

1或2

2

环境工程

63

3.15

3

2

1或2

3

环境科学

30

1.5

2

1

2

4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34

1.7

2

1

2

5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93

4.65

5

3

1或2或2

6

资源环境科学

56

2.8

3

2

1或2


合计

326

16.3

18

11

18


二、盲审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班级

论文编号

1

2017011141

罗斌

地理信息科学

地信1701

ZH01

2

2017011085

王卓

地理信息科学

地信1702

ZH02

3

2017011102

王可琳

地理信息科学

地信1702

ZH03

4

2017011179

张文才

环境工程

环工1701

ZH04

5

2017011181

杨慕涵

环境工程

环工1701

ZH05

6

2017011212

韩瑞

环境工程

环工1702

ZH06

7

2017011130

冯迪星

环境科学

环科1701

ZH07

8

2017011167

张天祥

环境科学

环科1701

ZH08

9

2017011083

张站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地理规划1701

ZH09

10

2017011160

刘怡琳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地理规划1701

ZH10

11

2017011314

玉山江·阿卜杜力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保1701

ZH11

12

2017011315

王嘉龄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保1701

ZH12

13

2017011369

张萍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保1702

ZH13

14

2017011381

赵玉龙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保1703

ZH14

15

2017011404

袁晨佳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保1703

ZH15

16

2017011255

郝家璇

资源环境科学

资环1701

ZH16

17

2017011284

杨东明

资源环境科学

资环1702

ZH17

18

2017011286

李涛

资源环境科学

资环1702

ZH18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5月8日前,学院分专业抽取盲审名单并公布。

2、5月20日前,所有公布的盲审论文应先通过“查重抽检”。学生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提交毕业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指导老师填写审核意见后提交学院统一送盲审(操作流程见附件1)。查重抽检报告中,文字复制比大于25%的论文驳回,修改后重新提交。修改后的论文(设计)仍不合格者或逾期未交者,延期答辩。

3、5月20日,盲生学生提交符合要求的盲审论文(设计)至学院本科教学304办公室。

4、5月21-25日,学院组织论文送审。每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专家原则上不少于2人,且至少有1名院外相关学科专家。

5、5月31日前,学院将盲审意见反馈给学生,并将盲审结果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科。

四、盲审结果认定与处理

专家评阅盲审意见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3种。

1.若两份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视为盲审通过,可直接参加答辩。

2.若有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生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指导教师在“论文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后(见附件3),视为盲审通过,可参加答辩。

3.若有一份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可追加一位盲审专家,若仍为“不同意答辩”,视为盲审不通过,延迟答辩。

4.若两份评审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视为盲审不通过,延迟答辩。

五、有关要求

1、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论文写作规范相关要求。论文应做隐名处理,不得出现学生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等个人信息,“致谢”应予以删除。反馈评审意见时应隐去评阅人信息。

2、学院按照学科专业培养要求设计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意见书,重点从论文选题意义、论文写作、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评阅(见附件4)。

3、对于论文盲审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4、本科生盲审相关材料由学院统一整理归档。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是本科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请各系、各毕业生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组织与管理,确保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人:李玉平  杨岩荣

联系电话:87080056

2021年5月6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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