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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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科室: |
学籍与信息科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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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38威尼斯教务处
各学院:
根据《88038威尼斯本科生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指导意见》(校教发〔2015〕226号)相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小组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等组成,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明确专业设置、分流方式、分流依据、分流时间、公示方式和申诉受理渠道等,经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教务处备案后,向学生公布。
二、分流原则
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学生自主理性选择,学院积极合理调配相结合原则,充分尊重学生修读意愿,在公平、公正、公开基础上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合理、结果公开。
三、分流对象
我校按照大类招生、培养的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四、工作流程
1.信息公布。
3月21日前,各学院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名单和分流实施细则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备案并反馈学院后,各学院3月22日前公布2022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通知及实施细则。
2.学生申报。
3月23日-25日,学生根据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方案和个人兴趣爱好,在教务系统“大类专业分流”应用在线申报分流志愿。
3.学院分流。
3月28日-31日,学院根据本学院分流实施细则和学生申报分流志愿的情况,开展审核及分流,拟定学生专业。
4.结果公示。
各学院对拟定专业分流名单进行结果公示(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4月11日前公布专业分流名单。
五、相关说明
1.学院在专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允许条件下,应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在专业接收人数范围内时,应接收所有申请学生;当第一志愿申请学生人数超过专业接收人数时,学院可根据分流实施细则合理调配确定学生专业。
2.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为学生专业选择提供指导,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择专业。
3.各学院注意控制专业班级规模,原则上分流后专业人数不少于15人,班级人数在30人以内。
4.3月22日前各学院根据本院专业分流工作通知要求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设置。
联系人:王惠平
联系方式:87091823
教务处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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