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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级本科生学籍注册信息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2016级本科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16〕1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级本科生学籍注册信息自查核对工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真实准确,现将具体查询办法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2016年入学本科新生(包括2015年保留入学资格,2016年入学学生)

  二、自查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三、查询办法

  1. 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2.点击页面左上角“学籍查询”, 实名注册(姓名、身份证号务必准确输入)。

  3.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点击“学信档案”,然后点击左上角“学籍信息(图像校对)”即可看到自己学籍状态,学籍状态显示为“注册学籍”的学生即视为学籍注册成功。

  4.学生须认真查看核对本人的学籍注册信息,如网上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请到学院(系)教学办公室统一填写《2016级本科生学籍自查反馈表》(见附件)。

  5.实名注册及登录查询过程中遇到操作问题,可在学信网首页下方的“帮助中心”或拨打学信网客服电话 010-82199588寻求解决办法。

  四、工作要求

  1.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是加强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主要手段,是发放学历证书的重要依据,各学院(系)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完成。

  2.学籍注册信息是学生毕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唯一依据,每位同学要认真注册,牢记账号和密码(终生可用),如不注册、不查询、不核对,出现无学籍或学籍信息错误,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3.各学院(系)于2016年11月3前将《2016级本科生学籍自查反馈表》报送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教务处汇总后上报陕西省教育厅。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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