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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征集2020-2022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预算建议的通知》,现就我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实验室条件建设与人才培养、专业和课程匹配的原则,严格立项规则与程序,以实验室条件建设基础数据库为依据,统筹规划教学实验条件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一流专业教学实验条件建设以及利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等改造提升现有专业的实验条件建设。
二、申报要求
1.按照实验条件补充更新(保运行)、新上专业实验条件建设、实验课程建设为导向的实验条件建设、学科交叉专业融合(或跨学院)创新实验平台建设等四类统筹考虑,组织申报。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需求,在充分考虑现有配置条件和共享的基础上,以学校审定的实验室条件建设基础数据库为依据,提出实验条件建设需求。
3.针对项目整体需求额度大的院系,建议按照实验课程开课先后,分2-3期规划项目申报,便于学校分年度给予支持。
4.申报书应通过实验项目内容更新、方法步骤优化、比例结构调整,面向专业及学生数量、实验室利用率等多角度数据支撑说明,体现所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申报流程
各学院(系、部)教学院长(主任)为本单位教学实验室条件建设工作负责人,统筹安排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申报等工作。
2020年参评项目:学院(系、部)进行项目论证填报、提交申报材料—教务处组织专家初审—学校审核—教育部专家评审。
2021-2022年规划项目:学院(系、部)进行项目论证填报、提交申报材料—教务处初审—学校审核。
四、时间安排
1.2020年参评项目
5月20日前,学院(系、部)组织项目立项、论证申报,并将项目论证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申报表(附件3)、仪器设备购置清单纸质版各一式两份报教务处。仪器设备清单中涉及有大型仪器设备的(50万以上),需提交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意见。
5月21日-5月31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初审。
2.2021-2022年规划项目
5月20日前,学院(系、部)提交项目论证表、项目申报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附件4)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教务处。
各学院(系、部)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分年度归类,按照项目申报表上的顺序排序,文件夹命名为“排序号+学院名称+项目名称”,整体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本科教学实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是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的重要基础,请各学院(系、部)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准建设。


联系人:唐琦 联系电话:87091223
电子邮箱:shiyanke@nwsuaf.edu.cn

 

 

教务处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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