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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 2019 届毕业生相关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

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 2019 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 10 日前完成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和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工作,6 月 13 日前完成本科生论文答辩工作。

6 月 20 日召开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6 月 23 日24 日举行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6 月 25 日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6 月 15 —6 月 30 日毕业教育、毕业派遣、离校手续办理等工作。

6 月 28 —6 月 30 日毕业生离校。

二、毕业生论文答辩和教育工作

毕业论文答辩和毕业教育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组 成部分,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

相关工作。

  1. 毕业生论文答辩。研究生由研究生院、本科生由教 务处统一安排,各学院(系、所)负责实施。
  2. 毕业教育。学工部、研工部和团委负责毕业生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学院(系、所负责具体实施。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工作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使命,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强化毕业生思想引领。积极倡导正确就业观、择业观,鼓励广大毕业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毕业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开始新的人生征程。
  3. 毕业鉴定。研究生院和研工部指导学院(系、所好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工作,学工部指导学院系、所做好本科生的毕业鉴定工作。
  4. 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研究生院和研工部负责组织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学工部和教务处负责组织本科生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

三、毕业生派遣工作

1.毕业生派遣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在 就业方案的基础上,做好档案、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1.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要求,依据

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形成就业方案,制作报到证,联系教育厅做好审核验印工作,并确保报到证按时发放。学院系、所 要督促毕业生及时上交就业材料,按照要求完成就业材料初审,整理审核就业数据,组织毕业生认真核对就业方案,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派遣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部、保卫处和档案馆依据毕业生就业材料和就业方案做好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户口和档案的迁转和转寄,校医院负责做好毕业生体检工作,学院系、所)组织毕业生做好各类材料的填报、审核、归档工作。

四、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为方便毕业生离校,学校采用数字离校线上办理部分离校手续,毕业生需要通过校园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办理部分离校手续,网址:http://ehall.nwafu.edu.cn。校园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将于 6 月 22 日向毕业生开放。网站可查阅离校日程安排、办理清单、办理流程、办理状态和进度等,开通后,毕业生可用校园信息门户账号、密码登录,详见《关于毕业生使用数字离校系统办理离校手续的说明》附件 3数字离校工作是我校数字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做好该项工作。

  1. 研究生院、教务处于 6 月 20 日前提交毕业生名单至离校系统。
  2. 计财处、学生处、图书馆、后勤处、网教中心做好毕业生数据交换同步等相关数字离校工作。


 

  1. 学院系、所、相关部门按照数字离校系统要求, 在离校系统中办理有关数字离校工作,并严格按照数字离校操作流程办理,以提高系统对学生手续办理的辅助作用和信息统计的实时性,院系要及时在离校系统中确认。
  2. 网教中心做好数字离校系统技术支持工作。
  3. 各部门与毕业生离校相关通知同时发至数字离校网 站。具体任务安排详见《毕业生数字离校相关工作的任务安排》附件 2
  4. 未进入离校系统的其他有关单位按照离校工作日程 安排做好相应工作。

五、宣传和安全稳定工作

有关单位和学院系、所要密切关注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做好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 宣传部要高度关注毕业生就业舆情动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宣传就业政策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良好氛围。
  2. 毕业生离校期间坚持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和上报突发事件,确保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毕业生离校值班由学工部和研工部牵头负责,保卫处、后勤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参加,做好值班检查记录和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后勤处负责在南北校区学生社区提供总值班室用房。
  3.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对校园各类商店、食堂等进行一次安全卫生检查,加强门卫管理,禁止在校内出售酒精类饮品或学生携带酒精类饮品进入校园、宿舍。
  1. 保卫处、后勤处要对进入校园承担行李托运的公司实行资格审查,确保毕业生行李托运安全。

六、有关要求

  1. 毕业生离校过程中,若遇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2. 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增强服务意识, 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依据离校工作日程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毕业生顺利、满意离校。

 

 

 

 

 

 

党委校长办公室2019 年 5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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