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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88038威尼斯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286号),为加强本科生学籍管理,现将2021年学籍清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留级处理。

1. 2020-2021学年获得学分已达到该学年应修读课程总学分的30%,(2020-2021学年办理休学的学生应修学分按2019-2020学年计算)但不足该学年应修读课程总学分的60%(通识类选修课、创新创业课程学分不记入);

2. 在校期间未获得课程总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已修读学年应修课程学分的50%(通识类选修课、创新创业课程学分不记入);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处理。

1. 2020-2021学年获得学分未达到该学年应修读课程总学分的30%的(2020-2021学年办理休学的学生应修学分按2019-2020学年计算);

2. 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查不合格的;

3. 按规定必须休学而拒不休学的;

4.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5.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6. 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二、清理程序

1.学院筛查。各学院根据相应条件,筛查符合留级、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形成拟清理学生名单。

2.教务处审核。各学院将拟清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3.办理异动。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负责通知相关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学籍清理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审核,确保清理工作准确无误,同时,要做好相关学生思想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履行告知义务。

2. 请各学院于10月20前将拟清理学生名单和留级修读课程审批表报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审核,并根据反馈结果及时督促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3.对于个别拒不办理异动手续的学生,各学院按照学籍处理流程另行报送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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