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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锻炼指导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及相关学生: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 号)有关要求,切实促进我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对 2020  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学生安排锻炼指导,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指导的学生范围  

本次指导主要针对大三、大四 2020 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需要补测的学生(免测学生除外;大一、大二不及格学生可参照相应的练习方法由任课体育教师进行指导—锻炼方法见体育部网页)。

二、指导时间  

2021 年5 月17 日—5 月28 日开展为期两周的锻炼指导, 南北校区同时开始,周一、二、三、四、五下午16:30—18:00,共计 10 次(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生时间联系本学院体育辅导员进行指导).

三、指导项目、地点  

为学生能进一步增强体质健康水平、提高测试成绩、进行科学锻炼,本次指导分为上肢力量、速度灵巧、耐力、身体形态、柔韧力量等 5 个组别,学生可根据自己较弱的项目有选择地进行练习。

锻炼类型

包含的测试项

地点

上肢力量

引体向上


南校田径场

北校田径场

速度灵巧

50米、立定跳远

耐力

800米、1000米

柔韧力量

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

身体形态

身高、体重


四、免测认定

1、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需提前准备医院诊断证明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件 );

2、为各学院能够准确掌握免测学生的人数与动态,申 请免测的学生需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并交于学院;

3、各学院将免测学生信息汇总后,将学生的医院诊断证明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集中送交体育部综合办公室朱光义老师处;

4、若不能被认定为免测的学生,则需要参加锻炼和后续补测。

五、特殊说明

1、学生可根据自己较弱的项目,有选择性的参加其中一项或多项;

2、南北校区各指导 10 次。

3、参加锻炼指导的学生必须带上有效身份证件(校园卡、学生证、身份证等)。

教务处 体育部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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