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相关学生: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 号)有关要求,切实促进我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对 2020 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学生安排锻炼指导,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指导的学生范围
本次指导主要针对大三、大四 2020 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需要补测的学生(免测学生除外;大一、大二不及格学生可参照相应的练习方法由任课体育教师进行指导—锻炼方法见体育部网页)。
二、指导时间
2021 年5 月17 日—5 月28 日开展为期两周的锻炼指导, 南北校区同时开始,周一、二、三、四、五下午16:30—18:00,共计 10 次(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生时间联系本学院体育辅导员进行指导).
三、指导项目、地点
为学生能进一步增强体质健康水平、提高测试成绩、进行科学锻炼,本次指导分为上肢力量、速度灵巧、耐力、身体形态、柔韧力量等 5 个组别,学生可根据自己较弱的项目有选择地进行练习。
锻炼类型 |
包含的测试项 |
地点 |
上肢力量 |
引体向上 |
南校田径场 北校田径场 |
速度灵巧 |
50米、立定跳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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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力 |
800米、1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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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韧力量 |
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 |
|
身体形态 |
身高、体重 |
四、免测认定
1、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需提前准备医院诊断证明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件 );
2、为各学院能够准确掌握免测学生的人数与动态,申 请免测的学生需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并交于学院;
3、各学院将免测学生信息汇总后,将学生的医院诊断证明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集中送交体育部综合办公室朱光义老师处;
4、若不能被认定为免测的学生,则需要参加锻炼和后续补测。
五、特殊说明
1、学生可根据自己较弱的项目,有选择性的参加其中一项或多项;
2、南北校区各指导 10 次。
3、参加锻炼指导的学生必须带上有效身份证件(校园卡、学生证、身份证等)。
教务处 体育部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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