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7号)要求,所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及普通话证书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的需提供原件。
请各单位收齐本单位申请人证书原件(清单见附件),于6月21日上午10:00前交至教学发展中心培训办公室(数字化楼112室),由教发中心统一交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
联系人:李景瑜 郭萍联系电话:87080241 87080242
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6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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