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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三学期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校历安排,统筹推进春、夏学期和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的有效衔接与整体,现将2020-2021学年夏季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季学期教学时间

按照校历,暑假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3日-8月8日,共计5周;夏季学期教学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月3日,共4周。

二、夏季学期教学安排与基本原则

夏季学期教学活动安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服务学生个性化和复合化发展需求原则。夏季学期着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满足学生辅修专业、卓越成长计划、个性化选修、跨境跨校跨学科学习等需求,为学业困难学生创造学习机会等。

2.刚性与弹性结合原则。夏季学期是正常的教学周期,是学校常态化工作时间。凡安排在校园内(包括杨凌及各教学场所)均应按照三学期的起止时间安排教学活动。一年级以校内教学活动为主;2-3年级(含动物医学4年级)安排校外教学活动,不受夏季学期校历起止时间限制,由学院自主确定、报教务处备案后,学院可在夏季学期和暑假期间自行合理安排,但必须确保学生夏季学期的学习任务不减少。

3.适度性原则。夏季学期教学安排以院系组织教学为主,所有专业年级应安排一般以4学分(4周)为宜。不能为了满足学校4学分要求,将应在春秋学期开设的课程提前或延后到夏季学期。

4.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尚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根据夏季学期教学安排,通过补修课程能修满规定学分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夏季学期内完成学分要求申请8月份毕业及授予学位

三、 夏季学期教学活动主要内容

1.夏季学期重点安排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主要以生物学实习、工程训练、专业实习等培养方案中综合实践教学环节课程为主,灵活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培训、社会实践、素质教育(体育、美育、劳育、学科讲座等)等活动。

2.低年级可适当安排小学分课程,高年级原则上不安排理论和实验课程。小学分课程主要以新生研讨课、校内通识类选修课程等为主,全校公共必修课不安排在夏季学期。

3.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选修辅修专业、暑期全英文等课程以及国内外访学、夏令营等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可利用夏季学期选修重(补)修课程。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于6月21-23日负责在系统完成本学院教学计划教学执行计划的审核、调整,完成教学任务的落实和提交工作(包含通识类选修课任务落实)。在落实任务前先在“实践周管理”对实习周次进行屏蔽限制,避免教学运行后出现冲突。

2.2020级学生生物学教学实习和机电学院工程训练实习安排在夏季学期,具体安排在见附件1。各学院在制订夏季学期教学计划时统筹考虑,避免冲突。未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落实的请将书面报告报送教务处教务运行科。

3.教务处根据春、夏季学期所开设课程情况审定拟在夏季学期开设的课程。6月24-26日编排课表,实行分级排课、先排后选模式,教务处编排2020级、2019级学生课表,学院编排2018、2017级学生课表。课表编排确定后学生进行选课,选课结束后正式发布课表。

各学院应加强夏季学期的宣传工作,及时公布本学院夏季学期教学计划及教学安排等,以便师生充分了解、积极参与各项教学活动。

联系人:陈俊锋      联系电话:87091714

教务处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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