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推动实验教学项目管理的改革创新,促进教学
实验室的标准化、精准化建设,科学合理配置实验室建设资
源,提高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使用绩效,学校决定继
续开展实验教学项目及实验室条件建设基础数据库动态更
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实验教学项目基础数据库
各学院(系、部)根据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和现有实验课
程开设情况,在 2020 年实验教学项目基础数据库(附件1)
的基础上,对已在教学中应用的新建或更新的实验教学项目
相关信息进行填报。
2.实验室条件建设基础数据库
各学院(系、部)根据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建设情况,
在现有实验室条件基上,将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与所需仪
器设备精准匹配,在学校审定的 2020 年实验室条件建设标
准数据(附件1)的基础上,对教学实验室承担实验课程
项目所需配置的仪器设备等变更信息进行更新,确保资源按
需配置。
二、填报方式及报送时间
1.填报方式:请各学院(系、部)下载附表后,按照填
报说明以及所给电子表格规定格式进行填报。
2.报送时间:请各院(系、部)于2021年4月15日前,
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北校区3 号
教学楼312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1.实验教学项目和实验室条件建设基础数据库,是学校
实验教学项目化改革和实验室条件建设经费投入的重要依
据,请各学院(系、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填报,2021年
4月 6日前将数据填报工作负责人联系信息(附件2)电
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实验室条件建设基础数据填报时,涉及场所名称变化
的,请使用本科实验场所和中心列表(附件3),凡实际用于
本科实验教学的仪器设备,无论购置经费类别和存放地点是
否本科实验教学相关均应列入统计范围。凡不能纳入本科实
验教学的仪器设备在数据填报时单独列出,填报在数据统计
表末端,并做出备注说明。
3.为确保实验室建设投入精准化,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的登记归属应与实际存放使用的实验室相符,凡存在不符情
况的,学院应及时调整到位,保证国资系统数据、填报数据
和实际情况一致。
4.各院(系、部)在上报数据前,应加强数据的校核,
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联系人:贾伟洋
联系电话:87091223
电子邮箱:shiyanke@nwafu.edu.cn
附件:1.实验教学项目、实验室条件建设标准数据表
2.基础数据填报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3.本科实验场所和中心列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