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人物塑像的规划、设置与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人物塑像必须符合校园规划要求,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原则上严格限制校园人物塑像等永久性纪念物的设置。
第三条设置范围
室内外人物塑像,限于学校建设发展历史上具有重大开创性贡献、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望的已故院士或著名专家学者。
第四条 审批程序
(一)设立单位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设计、安放方案,包括塑像主题、规格尺寸及材质、选址、经费预算及来源等主要内容;
(二)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牵头,会同基建规划处、党委宣传部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并实地考察,提出具体设置方案,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三)学校研究批准后,由设立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四)建成后,由设立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塑像的完好和整洁。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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