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在12月10日前集中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党支部确定,并提前给院党务办报告开会时间地点。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生活会制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在会上进行点评。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形成专项报告于12日前报送到院党务办。学院党委于对全院所有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环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