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教育部党组、陕西省委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研。每年年初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拟定调研计划和调研主题。书记、校长每年基层调研不少于20个单位,其他校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包括本人联系的学院)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10次。机关处室要结合具体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2.注重调研实效,重在解决问题。校领导到院系和基层单位调研活动要轻车简从,简化形式,不要求院系和基层单位班子集体参加,不增加院系工作负担,要多接触普通师生,多到实地了解情况。基层单位汇报要实事求是,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多提建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要的意见或建议要认真研究。
二、密切联系师生
3.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四联系”,即联系一个学院,联系一名人才,联系一名党外人士,联系一个班级。经常了解师生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
4.重大政策出台前,通过召开座谈会、教代会,利用校园网、校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重视师生所提建议的反馈。重要会议形成的决议,及时在校内网络、报刊上公开发布,做好校务公开和民主建设。
5.完善信访接待,利用好校园网上书记、校长信箱和各部门处长信箱,对于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办理回复,畅通建言渠道。逐步加强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运用校园网络平台与师生员工的联系沟通机制。
6.公开机关各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办事程序,以方便师生办事为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各部门之间不得推诿扯皮,对于院系提交的请示报告及时反馈,真正把为师生服务各个事项落到实处。
三、改进会风
7.减少会议活动。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全校性的工作会议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能合并召开的必须合并,能以文件、通知安排工作的不召开会议;部门召开的涉及各院系参加的会议须经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各单位承办邀请校外单位参加的学术会议、年会、片会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需要学校单独核拨经费的会议还须经书记或校长批准。
严格控制庆典活动。各单位举办庆祝会、纪念会、奠基仪式、挂牌仪式等礼仪庆典活动要报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批,校内各单位之间不发请柬、不发贺信、不赠礼品。
严格日常会议申报制度。各单位必须在每周五下午向党委校长办公室申报下周需要校领导出席的会议,以便统筹安排。
8.控制会议规模。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不得随意扩大听会人员。副职校领导主持的会议原则上不要求院系党政一把手同时参加;部门召开的各类专项会议,一般不要求院系一把手参加;院系和部门举办的表彰庆祝活动除邀请联系(分管)校领导外,一般不再邀请其他校领导出席活动。学院承办的一般性学术会议、业务活动不邀请校领导出席。
9.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决策类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安排会议内容。工作会议要简化议程,缩短会议时间,除宣读表彰决定、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外,不得再念全文,工作报告只讲要点,一般性的工作安排、布置要简明扼要,讨论发言要切中主题。全校性工作会议大会一般不超过半天,分组讨论不超过半天,原则上不单独组织开、闭幕式。一般会议不安排合影。强化会议纪律,各单位严格按要求落实参会人员,自觉维持会议秩序。
四、改进文风
10.减少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能合并发文的必须合并发文。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能以通知公告形式发布或网络媒体公开发布的,不另行发文。
11.推行“短、实、新”文风。行文要简洁流畅,文稿要表述准确,不得“穿靴戴帽”,格式要严谨规范。上报公文不超过1500字,工作总结不超过3000字,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及其他报告的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报送校领导的报告一般不超过1000字。
12.提高文件运行效率。加快电子公文传输,缩短公文流转时间,各单位不得以未收到红头文件为由延误工作。各单位要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不得直接送校领导个人,确保公文办理高效有序。
五、规范外事活动
13.不安排一般性出访。围绕学校国际化战略和项目需要,合理安排年度出访计划,不安排待遇性出访,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内容的出国(境)考察。
14.规范出访活动。除书记、校长、分管外事的校领导外,其他校领导每年组团出访原则上不超过1次,每次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不跨洲际。严格按规定控制出访天数和组团规模。严格按标准安排食宿交通,严禁超规格、超标准出访。
15.简约外事接待。外国大学校级代表团、学术大师或著名学者来访,校领导会见宴请;其他外事活动,根据来访人员专业学术背景,由接待单位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统筹安排,严格控制接待宴请陪同人员数量。
六、改进新闻报道
16.改进新闻报道内容和形式。校领导出席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报道数量、字数、时长要遵循精简原则。校内媒体要多宣传基层单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一线师生员工的典型事迹。
17.宣传报道要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既要反映学校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又要积极反映广大师生关心和关注的问题,既要有表扬,也要有批评。
七、厉行节约
18.降低日常开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从严安排出差,出差要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减少坐飞机,不住超规格房间,省外出差一般不带车。机关文印要减少彩色印刷,减少纸质文件印制传送,提倡双面打印。凡办公自动化系统发送的公文,除归档、上报外一律不印纸质。节水、节电、节能等要作为师生日常行为规范。
19.降低会议成本。内部工作会议不得到校外召开,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组织娱乐、健身、旅游活动,不发放会议纪念品。一般会议,会场布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制作背景板、不插彩旗、不安排茶歇,不摆放水果和食品。会议除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等。学校重大会议、重要典礼仪式布置也要力求简朴得体,庄重大方。
20.简化接待工作。接待要本着“热情周到、节俭务实”的原则安排活动。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悬挂欢迎标语。公务接待一般在学校餐厅或相应标准校外餐厅安排工作餐或自助餐,不用高档菜肴酒水,午餐不饮酒;尽量减少接待陪同人员、陪餐次数、工作车辆等。
八、加强检查落实
21.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认真执行本办法,把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
22.强化管理。计财处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加强审核,对于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纪检监察部门、计财处每年要对各单位会议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3.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要把执行本规定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督查和干部考核。党委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各单位落实本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