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了确保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教学执行计划编制及教学任务落实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通识类课程的开课申请
10月31日前,课程负责人提交承担通识类选修课教学任务登记表(教师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本科教学办留档)详见附件1。学院在教务系统开课中心中“校公选课开课申请”中申请开课,并经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核。课程清单详见附件2。
二、教学任务落实和课表编排的时间要求
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周为1-16(17)周,考试周为17-18或18周。
1.第5周前(10月18日)确认开课计划。
2.第6-8周(10月19日-11月7日)各单位落实、平衡和提交教学任务。
3.第9周(11月8-15日)教务处对教学任务平衡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4第10周(11月18-22日),体育部完成2020级和2021级体育课课表编排,语言文化学院完成2020级和2021级大学英语课程的课表编排。
5.第10周(11月18-22日),教务处完成各类公共基础实验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编排。
6.第11-14周(11月15日至12月17日)前,为全校集中排课和课表核对阶段。
三、教学任务落实的原则与要求
1.坚持2022春与2022夏教学任务统筹协调的原则
为了保证课程理论课教学的有效时间,避免过分集中授课现象发生,要求2022春课程有效教学周不少于13周。需要对2022春和2022夏的实践教学任务进行统筹调整。
2.坚持教学任务落实的刚性原则
(1)各学院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务必做到应开尽开,全面制定开课计划、落实开课任务。
(2)学院下达任务须明确专业的集中实习、综合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周周次,并在系统中进行限制,确保开课教师合理安排教学日程。
(3)严格落实教学任务。开课教师须优先承担教学任务,确保学生所选课程按计划开出。学院要审核教师开课资格和任务量,严格落实《88038威尼斯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对创新实验学院实施约定课程优先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根据严格执行《教学任务约定书》。
(4)同一门课程有两名以上教师任课时,请明确主讲教师及每位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周及节次。
2.坚持学生学习总量平衡原则
(1)课程学时安排必须控制学期总量和周学时峰值。一般每个专业班级的课程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32学时,短期叠加的周学时不超36学时。超过最大周学时教学任务的专业不得进入排课系统。
(2)受课程资源、教室资源、实验班容量等限制,新生研讨课、公共基础课(数学类、物理类和化学类)、思政课、体育课、外语及部分社会科学课程等为全学程排课,课时均衡。
(3)各专业年级理论课教学一般每周2次,每次2或3学时,周次是1-8周、9-16周或1-16周,理论课衔接不超2门。32及以下学时课程及有特殊教学需求的课程,可以通过相互衔接,合理控制周学时量。课程前后衔接以专业为主体,由学院负责,在保证班级周学时分布均衡合理前提下,协调制定课表衔接方案,统一排课。
(4)鼓励学院试行期末一周的考试周。理论课教学一般每周2次,每次2或3学时,周次是1-9周,10-17周或1-17周,理论课衔接不超2门。对申请试点的学院,优先安排32学时及以下课程的教学衔接问题。
(5)教研室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同步审核考试方式、类型、开闭卷等信息。考试信息确定后,不再更改。
3.坚持教学质量为本原则
(1)积极推行专业课小班化授课,公共基础课两个行政班合班。学科基础(专业)选修课教学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65人/班,课程选课人数低于10人的课程停开。选课人数不足但确有需要开设的专业课程,各单位根据教学需要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通识类选修课课容量不超过200人/教学班,停开课容量为30人/教学班。
(2)学校鼓励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质量标准,采取混合教学方式授课,部分内容采用线上教学。但线上线下教学的安排必须在开课前在教学日历中明确。
(3)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与难度,积极推动多元化考核,强化学生学业过程考核,增加平时测验考试,激励学生平时下功夫学习,减少期末考试压力。
(4)允许学院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发现的问题,每一年对培养方案进行优化和微调,对教学安排不合理的课程,可以调整课程开课学期。鼓励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开设学科前沿、学科交叉等新课程,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需求。
四、课表编排
(一)课表编排的程序
为确保给学生提供充分优质的课程资源,从今年开始,课表编排按照新的流程进行。
1.课表预排。各学院严格依据各专业年级的教学计划表,按照应开必开的原则,开齐课程,落实教学任务,平衡课程学时安排,制定开课计划,通过教务系统预排各班级课表。
2.学生选课。学生在学院指导下根据自身的学习计划选课。学院组织学业导师或班主任认真指导学生理性选课,确保课程开出率。
3.课表微调与发布。教务处根据学生的选课结果进行微调,形成执行课表,经学院确认后,发布正式课表。
(二)任务分工
教务处负责全校一二年级课表的编排,各院(部)负责本院三四(五)年级课表的编排。有优先排课需求的由开课学院负责编排,其中2020级和2021级的体育课和大学英语课程优先排课,具体课程编排由语言文化学院和体育部自主编排教师的上课班次。
教务处负责课表初排完成后的冲突检测、课表公布,院(部)负责检查核对、调整和课表发放工作。
2.编排要求
(1)三节课上午为3-5或1-3,下午6-8或8-10,晚上11-13节;两节课上午为1-2、3-4或4-5、下午6-7或7-8、9-10,晚上11-12节。
(2)清明节、五一节、动员会和端午节放假不安排任何课程,每周周三9.10节为全校政治学习时间,不排理论课程。
(3)通识类选修课周次安排为3-12周,每周2学时,课容量不超过200人/教学班,停开课容量为30人/教学班,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课程第一次授课须开展线下教学,并向学生公布线上线下教学的日程安排
(4)课程合班尽量保持一致,不跨年级、专业进行合班,不同周次进行工程训练实习的班级不合班(实习安排见附件3)。
(5)实验课须填写实验室教学楼名称、实验室类型、实验室房号,注明实验周次、每次实验学时。北校区8号楼7-9层为智慧教室,需要在智慧教室上课的,需在备注栏中注明并在系统中设置教室类型。
五、工作要求
1.选课和落实教学任务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应及时召开教研室负责人或全体教师会议,精心组织,层层落实,确保教学任务按时完成。
2.各单位要严格审核主讲教师资格,新进教师首次承担课程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并通过学校(院)组织的试讲。
3.对于跨院(部)之间的选课及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各单位要相互协作,积极配合,确保教学计划顺利执行。
4.任课教师须按课程质量标准准备教学日历,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于下一学期上课前上传至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和本科网络教学综合平台。
5.各学院要组织学业导师开展学生选课指导,积极帮助学生建立个性化选课方案,理性选择课程,优化选课结构,指导学生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
在教学任务落实和课表编排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务运行科联系。
联系人:陈俊锋、张艳艳 联系电话: 87091714
教务处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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