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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年度毕业论文抽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我校已完成前期论文上传与专家上报工作。为高质量做好抽检工作,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完善本科论文指导教师信息。请各学院按照教育部要求,于11月7日前补充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信息报送教务处,务必做到应报尽报,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

二、检查已提交的毕业论文原文,继续上报。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提交毕业论文原文,做到应交尽交。对于个别学生因联合培养、专业未设置毕业论文等未明确要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情况,各学院应与11月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这部分论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立了3年过渡期,请各学院加强整改,做好过渡衔接工作。

三、严禁弄虚作假。禁止抽检前针对性修改毕业论文等任何形式的论虚作假行为,请各学院严格排查,对于已修改并提交至抽检平台的论文一律撤回并上传原始文档。抽检过程中发现有论虚作假的,学校将追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复核,如有问题,请于11月7日前将情况上报教务处。为及时发现和纠正毕业论文抽检中的问题,畅通师生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和公众监督,学校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凡涉及毕业论文质量的问题,可通过拨打029-87091732或发送实名举报信件至rwzd@nwafu.edu.cn进行投诉举报。

本科毕业论文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抓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教务处

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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