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严格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发〔2019〕367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校教发〔2021〕36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现将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各学院成立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进一步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导师、开题、中期检查、查重检测、抽检盲审、成绩录入等各环节工作均通过“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模块”完成。
二、时间安排
开题论证:2023年1月6日前,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完成选题及毕业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开题结果。
中期检查:2023年4月30日前,各院系应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并在系统内完成填报及审核。
毕业答辩:2023年6月底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盲审、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推优等工作。
三、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
开题论证:学生申请指导老师-指导教师确认-学生上传开题材料-指导教师提交开题结果-学院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1,附件2)。
题目变更:学生申请变更-学生重新提交开题材料-指导教师提交开题结果-学院审核。
中期检查:学生上传检查材料-指导教师提交审核结果-学院审核。
答辩及成绩录入:学生上传答辩材料-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审定-学院汇总录入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学院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教学研讨活动,开展学术诚信、写作规范等专题辅导或讲座。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挑战度,合理增加课题难度、拓展课题深度,严把论文(设计)质量关,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教务处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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