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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5-2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中组部及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要求:
  1.在校工作1年以上(截至2014年6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3.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名额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申报限额为:自然科学领域10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1人。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学校。各单位推荐时要紧密结合学科发展规划和人选水平进行推荐,避免同一学科推荐多人。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学校审定,学校审定通过后推荐名单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材料上报教育部。

四、材料要求
  1.申报书统一通过申报推荐系统填写,请申报人员登录(http://rencai.people.com.cn/n/2014/0424/c244800-24939664.html)下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系统”。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客户端操作手册。同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具体包括:
  ⑴ 附件材料目录
  ⑵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⑶ 申报书中列举的所以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⑷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⑸ 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⑹ 任职证明复印件
  ⑺ 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⑻ 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排列,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过大的,可拆分成多个,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附件材料1”。
  2.请各单位在6月10日前将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材料报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材料包括:
  ⑴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
  ⑵ 学院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陶倩怡
  电 话:87082577
  邮 箱:rencaike@nwsuaf.edu.cn

附件:1.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3.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xls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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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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