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新版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14年秋季开始试行,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导入新版培养方案及落实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培养方案准备工作
请研究生培养单位继续开展国内外比较分析,经学科点充分研讨后,完善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准备提交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新版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工作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试行。8月25日至30日,请学院(系、部、所)在“系统”中检查维护本单位课程信息库,通过“维护培养方案”栏目将培养方案有关内容导入“系统”对应模块,其中模板中列在“选修课”栏目中的“学术交流”、“实践训练”与其他培养环节一同导入系统的“必修环节”模块。各部分学分计算务必准确。
二、 落实教学任务
1. 补充完善课程库信息
“系统”中课程库的基本信息是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求及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依据,学院(系、部、所)下发教学任务前应对课程开课学期、课程主讲教师、考试方式及课程的讲课学时、讨论学时、实验学时、实习学时等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下发教学任务前将与“系统”中不一致的内容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以便统一维护。
2. 下发教学任务
“系统”会根据课程库信息,默认生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学院(系、部、所)确定本学期要开的课程。同时删除由“系统”默认生成,却不在本学期开课的教学任务。教学任务经学院(系、部、所)统一审批后下发。要求填写“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附件1)。
8月25日至27日,教学任务通过学科点落实到具体教师(教学团队),通过“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填写“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授课学时分配表”(附件2)与附件1一同经本单位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培养方案试行期间,为了考察教学团队的教学状态和运行效果,各单位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教学效果的评价。要求课程主讲教师承担较大比例的教学工作量,同时要严格控制没有独立承担过本科教学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的课时比例。
3. 任课教师填写教学任务
学院(系、部、所)将教学任务下发到教师,并通知课程主讲教师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见附件3)填写教学任务。除在“填写教学任务”栏目中填写详细的课程安排以及先修基础课要求等信息外,还应在备注栏目将本科上课情况填写清楚,以便排课。
三、课表编制
1. 公共课教学任务(其中公共课分班计划见附件4)随同专业课一起下发,8月28日至31日编排公共课课表。9月6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系、部、所)编制完成专业课课表。
2. 本学期,水建学院、机电学院、信息学院研究生讲课学时安排在北校区8号教学楼,其他学院研究生课程讲课学时安排在南校区1号教学楼和3号教学楼。学院(系、部、所)工作人员可参考教师在教学任务中填写的上课时间调整专业课课表,但所排课表不能与公共课课表冲突,不允许同一门课程每日最大课时量超过4学时。
3. 研究生院将多媒体教室分配给各学院(系、部、所)(见附件5)。若分配给学院(系、部、所)的多媒体教室仍不能满足专业课排课需要,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协调解决。9月6日上午10:00以后,多媒体教室将收回,由研究生院统一调度协调各单位使用。普通教室开放使用,先排先得。
4. 研究生第二次选课结束后,对选课人数没有达到最低开课人数要求的课程,由开课单位统一停开,删除其教学任务。
四、其他注意事项
新版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教学大纲尚未编写,为方便导师指导研究生选课,请各单位汇总、整理本学期下发教学任务的课程简介,于9月9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yxw@nwsuaf.edu.cn。研究生院统一上传到“系统”。
请各学院(系、部、所)务必按时下达教学任务,并督促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以保证本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xls
2.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授课学时分配表.xls
3.通过“系统”提交教学任务的填写说明.doc
4.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计划.xls
5.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多媒体教室分配表.xls
研究生院
201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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