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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预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1-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公布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因部分项目的申报和要求做了调整,为做好我校教师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访学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阅“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查看2015年留学信息,并按申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从2015年开始“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不再接受从事外国语言文学、外语复合型专业及国际区域问题学习或研究人员的申请,此类人员请申报“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具体申报事宜请关注基金委网站信息)。

    3.我校每年9月份受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凡拟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必须先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4.申请时提交有外方合作者签名的外方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5.赴英留学的“访问学者”类型签证(VISA ACADEMIC VISITOR),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英国邀请单位为教育机构(一般指大学);②申请人须已经取得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满足两项条件者也可以办理计点积分制度(PBS)中的进阶5,即T5签证。请参照“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79/info4332.htm。

    6.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7.“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为1月5日-1月15日。请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向学校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拟留学教师,按照申报要求提早准备申请材料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陶倩怡

  电  话:87082577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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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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