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4—22日 体检、毕业鉴定、毕业教育
6月23日上午9:00 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6月23日下午3:00 本科生毕业典礼
6月17—28日 离校手续办理
6月25—28日 离校派遣
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
二、毕业教育
毕业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毕业教育的各项工作。研究生院、学生处负责毕业生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系、部)负责具体实施。团委、各学院(系、部)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良好氛围,引导毕业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开始新的人生征程。研究生院和就业指导中心配合各学院(系、部)做好毕业生的毕业鉴定工作。
三、离校派遣
毕业生离校工作,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学院(系、部)、相关处室和直属(附属)单位具体实施。
1.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组织落实,本科生毕业典礼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组织实施。本科生学位授予工作由各学院(系、部)自行组织,各学院(系、部)6月18日前将学位授予安排报教务处,教务处统筹做好学位服借用归还工作。
2.各学院(系、部)要按照派遣工作要求,督促毕业生及时上交就业材料,组织毕业生认真核对就业方案;就业指导中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做好就业材料录入、就业方案审核,确保报到证按时办理发放。
3.各学院(系、部)、有关处室要做好毕业生各类档案材料的填报、审核、归档工作。各学院(系、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2011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情况登记表》和其他要求交回的表格经学生签字确认后,安排专人将纸质表格及电子版、毕业生人事档案移交档案馆,档案馆组织邮寄。
4.有关单位要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学院(系、部)从毕业答辩结束之日起,每天晚上10:00至凌晨2:00在学生公寓定点值班。学校从6月20日开始,由研究生院、学生处牵头实行联合值班制度,后勤处在学生公寓区分别设立总值班室,保卫处、后勤处、团委参加,做好值班检查和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值班期间,有关单位和人员均须保持通讯畅通,学院(系、部)值班安排于6月18日前分别报研究生院和学生处。
5.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对校园各类商店、食堂等进行一次安全卫生检查,加强门卫管理,禁止在校内出售酒精类饮料或学生携带酒精类饮料进入校园、宿舍。各学院(系、部)要加强对毕业生的预戒性教育,对出现打架、摔砸物品等违纪现象,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学生公寓调整搬迁工作需要,毕业生务必于6月28日前离校。
四、有关要求
毕业教育及离校派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依据离校工作日程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毕业生顺利、满意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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