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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编制“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9-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学院作用,进一步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高选派工作的针对性、计划性、实效性,从2013年起,学校调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方式,将根据各单位编制的2013-2015年选派计划遴选出国研修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选派计划原则
   1.重心下移、依靠学院。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要逐步实现围绕学科、学院为主导,各单位编制的2013-2015年的选派计划是今后3年学校选派出国教师的重要依据。

   2.严格标准,择优选派。
    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标准,结合我校出国管理相关规定,优先选派在教学、科研上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
   3.自由申请,统筹安排。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均可申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发展需要,师资力量、教学、科研任务安排等情况,统筹安排,合理编制选派计划。
   4.科学公正、专家评审。
   选派计划编制必须保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选派计划要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研究审定,学校根据当年选派计划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派出人选。

二、选派条件
  列入选派计划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课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公共课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且来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2.申请访问学者: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申请博士后:申报当年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申报当年必须已获得外方正式邀请函。
  4.申报当年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要求(见附件1)。
  5.申报当年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出国研修方向须与在研项目紧密结合。
  6.未受国家及学校资助人员优先选派,曾长期出国(3个月以上)人员回校工作须满5年。
  7.申报当年应先申请3月份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8.已将教学、科研等工作予以合理安排,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且获得教研室、学院的同意。

三、关于选派计划的几点说明
  1.选派计划编制时间区间为2013-2015年。
  2.选派计划中每年度拟派出人员不超过4人,且进行排序。
  3.选派计划必须经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审定,并签署意见。
  4.列入2013年选派计划的人员须填写《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2)。
  5.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从各单位年度推荐人选中确定正式人选,因指标等原因当年未能派出者顺延列入下一年度各单位选派计划。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91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才办(国际交流中心511室):
  1.2013-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计划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2.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联系电话:87082577
  电子邮箱:rencaike@nwsuaf.edu.cn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doc     

附件2: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2013-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计划.xls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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