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2013〕42号
各学院(系、部、所):
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落实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时间
2013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学院(系、部、所)维护“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基本信息,审查、核对、维护、补充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
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3日,学院(系、部、所)下发教学任务,教师填写、上传有关信息。
二、 维护“系统”课程信息
“系统”中课程库的基本信息是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求及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依据,如果课程开课学期、课程主讲教师、考试方式及课程的讲课学时、讨论学时、实验学时、实习学时等信息发生变化,各学院(系、部、所)应在下发教学任务前将实际开课信息与“系统”中不一致的内容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以便统一维护。
三、落实教学任务
1. 学校通过“系统”发布教学计划
“系统”会根据课程库信息自动生成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研究生院将教学计划发布到各学院(系、部、所),其中公共课由研究生院进行分班维护后(见附件1)下发至课程所在学院(系、部、所)。
2. 学院(系、部、所)确定拟开设的课程
“系统”中每门课程会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生成“预选课人数”,学院(系、部、所)根据学科特点将预选课人数达到开课要求的课程信息提供到各系(学科点、教研组)。为保证预选课人数准确,开课单位管理员需要在“系统”的“教学任务分班”模块中设置“忽略培养计划上课学年”、“忽略培养计划上课学期”及“不统计已修学生”。
各系(学科点、教研组)根据预选课人数和教师工作安排,确定下学期拟开设课程名称,并填写“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负责人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系、部、所)。研究生主管领导审批后,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处,一份存学院(系、部、所)。
学院(系、部、所)根据审批结果删除 “系统”自动生成却不计划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添加 “系统”中没有而计划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并在教学任务维护栏目中将课程团队负责人添加到“主讲教师”栏目中;将课程团队参加人添加到“非主讲教师”栏目中,然后下发教学任务。
3. 教学团队负责人填写教学任务
没有实质性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作为教学团队负责人,教学团队成员可以根据需要在全校范围内整合资源。
学院(系、部、所)将教学任务下发到教学团队负责人,并通知有关教师严格按照说明(见附件3)填写。要求课程安排计划以及先修基础课等信息准确详细,对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还应在备注栏目将本科上课情况填写清楚,以便排课。
为了准确统计教学团队成员的授课学时,每门课程的负责人填写“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成员授课学时分配表”(附件4),签字后交开课学院(系、部、所)。开课单位统一汇总,将电子版发送至pyyxw@nwsuaf.edu.cn。
请各学院(系、部、所)务必按时下达教学任务,并督促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以保证本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分班计划.xls
2.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xls
3.通过“系统”提交教学任务的填写说明.doc
4.“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授课学时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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