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第九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关于开展第九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2-25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第九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九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第九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站范围
  第九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设站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附件1)。
  二、新设流动站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于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三、特殊说明
  国家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将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于2014年3月1日–24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附件2)。
  2.请各申报学院于3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ke@nwsuaf.edu.cn。
  联系人:卫丹
  电 话:87082871

  附件:1.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2.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人事处        
2014年2月25日     
公告附件:
          附件1:《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附件2:《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doc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版权所有:   88038威尼斯 - 澳门威尼克斯人网站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