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3]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加强学校气瓶类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气瓶类压力容器的使用涉及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各相关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
二、气瓶类压力容器使用及管理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充装、使用、检测和管理,加强对压力容器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实验室管理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具备条件的实验室,对集中使用的气瓶应设置安装气瓶柜,使具备漏气报警和排风功能。暂不具备条件的实验室,应妥善安放气瓶,保证稳定可靠,不能发生泄漏、倾倒或者爆炸等事故。
四、为保障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气瓶类压力容器做一次全面的清查,掌握安全情况,排除隐患,杜绝事故。
五、请各相关单位详细填写《气瓶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于4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报送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韩 丽 刘德明 87082272
电子邮件:liudeming@nwsuaf.edu.cn
附件:气瓶使用情况登记表.xls
实验室管理处
2013年4月8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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