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转:关于落实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转:关于落实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1-11     浏览次数:

     

研院〔2013〕3号

各学院(系、部、所):

    为保证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落实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时间

    1. 2013年1月11日至1月14日,各学院(系、部、所)审查、核对、补充并下发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任务。

    2. 2013年1月11日至1月16日,教师填写、上传,各学院(系、部、所)审核提交课程教学任务。

    二、通过“系统”落实教学任务的工作步骤

    1.维护课程库信息

    “系统”自动引用的课程库中的基本信息若有变化,如课程开课学期、课程主讲教师、考试方式、教师职称等,请各学院(系、部、所)在下发教学任务前将与“系统”中不一致的信息内容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统一维护。

    2.确定下学期所开课程

    各学院(系、部、所)根据“系统”统计的预选课人数确定下学期开设课程。预选课人数来源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管理员需要在“系统”的“教学任务分班”模块中设置“忽略培养计划上课学年”、“忽略培养计划上课学期”及“不统计已修学生”,才能获得实际预选课人数。

    要注意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平衡,避免造成研究生选课压力过大,或者工作量不足。

    3.教学任务基本信息维护

    各学院(系、部、所)确定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填写“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见附件1)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删除由“系统”根据课程库信息自动生成却不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教学任务,并添加“系统”中没有且计划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教学任务。各学院(系、部、所)应在教学任务维护栏目中添加课程主讲教师和非主讲教师信息,并修改补充其他相关信息。

    三、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填写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课计划由“系统”根据课程库信息自动生成(其中公共课分班计划见附件2),并由研究生院下发至有关学院(系、部、所)。学院(系、部、所)按照教学任务基本信息维护要求添加信息后,将教学任务下发到教师端口,并通知课程主讲教师严格按照附件3填写教学任务。教师除在修改教学任务栏目中填写详细的课程安排外,还应在修改课时栏目中确定该课程讲授、讨论、实验、实习的具体学时,以及先修基础课要求等信息。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13-14周为研究生答辩高峰时间,请任课教师注意填写教学任务中上课时间,尽量避免该时间段因冲突引发调课。

    请各学院(系、部、所)务必按时下达教学任务,并督促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以保证本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见研究生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1.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xls 

    2.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分班计划.xls 

    3.通过“系统”提交教学任务的填写说明.doc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版权所有:   88038威尼斯 - 澳门威尼克斯人网站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