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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2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9-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2〕27号)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考试科目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培训与考试对象
  2011年9月以后补充到教师岗位(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含辅导员),尚未参加教师岗前培训与考试的专任教师,均须按要求参加四门课程规定课时的培训与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培训暂定于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与考试教材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四门课程的培训与考试,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统编教材。
  五、培训与考试相关费用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岗前培训费每科60元、考试费每科25元、教材费每本25元。由学校按规定代收并将费用交省教育厅学校保障工作处。其中培训费由学校支付,考试费、教材费自理。如果考试不合格者,第二年补考,培训费自理。
  六、考试考核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岗前培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
  岗前培训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结业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暂定于12月中上旬举行,具体另文通知。
  请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岗前培训考试人员报名信息表(表格从附件下载,文字稿与Excel格式电子版同时报送)、教材费及考试费一并报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办公室)。
  联系电话:87082871
  电子信箱:shizike@nwsuaf.edu.cn
  附件:  2012年岗前培训考试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人事处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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