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教师节庆祝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2012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8个教师节。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为了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根据《教育部关于庆祝2012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2】7号)通知精神,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争当教书育人模范”。全校上下要紧密围绕这一主题,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各项庆祝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关爱学生,肩负起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和座谈会活动,聆听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困难。 1.人事处负责两院院士、人才项目专家入选者、优秀引进人才、一线优秀教师的慰问活动和学校教师节座谈会的组织工作。 2.各学院(系、部、所)负责本单位一线教师的走访、慰问活动和座谈会的组织工作。 3.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慰问活动和座谈会的组织工作。 4.校团委、学生会负责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对专家、一线教师“感念师恩”走访、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 5.校工会负责9月10晚在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举办的“岁月如歌”庆祝教师节文艺晚会的组织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党委宣传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媒体,宣传学校建设成就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以及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的事迹,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教师节的特殊意义,统筹安排各项庆祝活动,在全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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