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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2届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清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5-22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2届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清缴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了确保2012届研究生及时核对和缴清学费、住宿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系、部)应及时通知2012届研究生核对学费、住宿费欠费情况,提前做好缴费准备工作并于毕业答辩前一次性缴清学费和住宿费。
  2.研究生所欠学费或住宿费金额与本人实际应缴纳金额不符的,各学院(系、部)应及时与学校南北校区财务中心沟通联系,帮助研究生做好相关欠费数额的核对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南校区缴费处为1号教学楼一层东侧资金结算科(106室),联系电话:029-87082792;北校区缴费处为3号教学楼一层东侧会计核算中心,联系电话:029-87092415。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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