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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38威尼斯关于开展 2022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2-09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

2.特殊情况说明

(1)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填报考核表,学院不进行考核等次认定。

(2)公派出国、进修访学等 6 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学院填写《2022 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 6 个月及以上的,由学院填写《2022 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4)承担援派任务及校外挂职的教职工,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5)经学校批准派出培训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由相关派出部门依据培训或借调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6)全职博士后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要求执行。

(7)非事业编制C岗人员由具体用工部门或课题组(项目组)参照非事业编制A岗人的要求进行考核,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学院审定。

二、考核组织

1.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组   长:闫德忠   田霄鸿

副组长:任武刚   田长河

成   员:黄懿梅    张青峰    杨学云    王铁成   张建国     

              佟小刚    李    平    张   红   李   刚

2.院属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各系(所、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成立由主任、副主任、支部成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土壤肥料研究所不少于3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考核分类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行分类考核,按照教师、管理(含辅导员)、实验技术及工勤人员等进行分类考核。

2.考核内容及标准

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全面考核教职工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为重点。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按照学院党委的具体安排组织进行;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

(2)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述职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学院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德:主要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个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工作创新等方面的表现。

勤:主要指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影响及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

廉:主要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参考管理岗位考核要求进行。实验技术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实验教学准备、教学及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开放服务工作等5个方面。考核结果由学院和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共同审定。

(4)工勤人员根据岗位职责,结合承担的实际工作任务,参考管理人员的相关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3.考核等次及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院属各单位具体指标见附件)。各个等次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显著,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

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成果;学风端正、遵守学术诚信、廉洁自律。

基本合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在工作作风、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完成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效率等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88038威尼斯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4.特殊情况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

(1)初次工作且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教职工,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仅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2)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工作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结果。

(3)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结案后,根据案件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结果。

(4)教职工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教职工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解除处分后,其下一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5)受党纪处分的教职工,其年度考核参照中纪委、中组部及人事部有关规定执行。受到问责处理的人员,取消其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提交材料

12月12日前,参加考核的教职工按岗位类型在人事管理系统内填写年度考核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学院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并将年度考核表纸质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部门考核工作小组。

2.各系、所(室)考核工作小组评议考核等次

(1)12月15日前,各系(所、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教职工述职汇报年度工作,院属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结合教职工评议以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仅适用于教师岗位),初步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

(2)12月16日前,各系(所、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将签署考核意见后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含电子版)随同考核情况小结(内容包括所在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各考核等次人员名单等),送交学院322办公室。

3.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议教职工考核结果

12月19日前,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会议,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系(所、中心)及党政综合办公室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意见进行审议,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4.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公示

12月20日前,学院党委召开会议,审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5.报送考核材料

2022年12月26日前,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考核材料(含学院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考核汇总表等)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五、有关说明

1.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调整岗位及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请各位教职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

2.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88038威尼斯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 号)执行。

3.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将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



                                                                                                                      88038威尼斯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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