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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11周课程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处室:

根据《88038威尼斯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286号)有关规定和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学校定于第11周星期日(2021年11月28日)对部分本科课程进行考试。为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北校区

考试时间:11月28日

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晚上19:00—21:00

考试地点:8号教学楼

2.南校区

考试时间:11月28日

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晚上19:00—21:00

考试地点:1号教学楼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1.教务处负责考场安排及试卷印制等工作,考试期间在北校区8号楼8105室和南校区1号楼1112室设立考场办公室,履行巡考人员签到,考务用品供给,考场记录单收集等职责。学校巡考对院系考试组织及考风考纪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见附件1)。

2.各学院根据考试安排(见附件2)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加强诚信教育;安排两名经过培训的教师或管理干部负责监考工作;督促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切实履行主考、监考职责;及时处理本学院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后勤管理处负责考试教室桌椅配备齐全,卫生状况良好,电力供应正常;教师休息室提前开门并做好考试起始信号(电铃)设置工作。

4.保卫处负责安排值班人员,保证考试期间南、北校区教学楼和考试教室所有通道畅通无阻,维持正常考试秩序。

三、几点要求

1.命题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按时递交考试试题,并办理试题审批、印制等有关手续。审题教师、学院教学秘书要对试题质量、试卷格式进行审查。涉题人员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2.考试期间,各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和院系巡考人员要提前到位,检查本学院主考教师、学院监考、学生考试到位和纪律情况。

3.监考人员要认真完成监考工作。考前进行清场,并在黑板上书写监考人姓名和考试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举报电话:87092245;电子邮箱:jwch@nwsuaf.edu.cn),确保监督渠道畅通;考中加强监控和巡查;考后要进行试卷清点和考场记录单交接。

4.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严格遵守《88038威尼斯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校教发[2019]364号)关于考试规则的规定,持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对违纪考生,将严格按照《88038威尼斯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20〕230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请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及时完成试卷分析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

联系人:肖小平联系电话:87092245

教务处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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