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88038威尼斯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由其他院领导、教授委员会组成。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和主管研究生工作副 院长担任工作组组长,成员由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组成。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88038威尼斯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且在基本学制内研究生。评选名额共17名,其中博士研究生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1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88038威尼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88038威尼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3.材料要求
(1)书面评审材料:附件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研究生成绩单、检索报告(网络在线)、其余奖项证明材料。附件三需严格按照附件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填写。
(2)电子版材料:《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 10)、附件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生活照1张。附件四需严格按照示例填写。
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对象为88038威尼斯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且在基本学制内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4名。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88038威尼斯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要求执行。
3.材料要求
(1)书面评审材料:附件五《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成绩单、检索报告(网络在线)、其余奖项证明材料。附件五需严格按照附件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填写。
(2)电子版材料:附件六《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六需严格按照示例填写。
四、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1.小米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我校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评选名额“小米特等奖学金”10 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小米奖学金”18 人,奖励标准为每人 5000 元。
推荐名额为2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确定获奖学生等级,(推荐不等于获得,学校再组织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 50%;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3)书面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小米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五、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8日-10月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附件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正确填写相应表格(可打印,签字部分必须手写)。书面评审材料提交至88038威尼斯3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于10月7日12:00前以“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 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zihuan302@126.com
2.民主评议推荐(10月8日-10月9日):材料审核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审核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评定(10月9日- 10月12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上报学校审核、公示(10月13日–10月20日)。
六、注意事项及补充说明
1.本年度资助工作涉及研究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申请人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如提交材料有虚假欺瞒,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一切评奖评优及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十)。
3.规范使用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具体要求为:
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顺序的情况;
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4. 除《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2023-2024学年度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生活照提交电子版外,其余书面材料均要求一式两份,各奖学金申请书、申请表均要求用A4纸,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5. 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
注:为方便审核小组整理审核,请申请者加入QQ群:693485250,为保证在资料收集、审核时不遗漏,请申请人自备档案袋并附详细材料清单,并签字确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708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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