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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 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9-2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 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 号)要求,现将我校 2022 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任务分工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由学校教育统计与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相关部门及各学院(部)配合完成(具体分工详见附件 1)。各数据项内容由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共同完成,牵头单位负责数据的收集、整理、填报、提交,直至通过审核,配合单位按照牵头单位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符合标准的数据。

二、工作进度

(一)9 月 21 日前,完成数据库初始化,设置和调整用户权限工作。

(二)9 月 22-30 日,完成基础数据库建设。基础数据表中数据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

步骤一:9 月 23 日前,人事处填报并审核“表 1-2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 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教务处填报并审核“表 1-4-1 专业基本情况”、“表 1-4-2 专业大类基本情况”。

步骤二:9 月 23-30 日,各学院(部)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数据填报要求完成“表 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 教职工其他信息”“表 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提交人事处汇总;完成“表 1-6本科生基本情况”,提交教务处汇总;完成“表 1-7-1 本科实验场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

步骤三:10 月 8-9 日,人事处填报并审核“表 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1-5-2 教职工其他信息”“表 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填报并审核“表 1-6 本科生基本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处填报并审核“表 1-7-1 本科实验场所”;科研院填报并审核“表 1-7-2 科研基地”。各表格模板参见附件 2,填报指南参见附件 3。建议登录填报系统下载模板,批量导入更准确。

(三)10 月 10-10 月 17 日,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牵头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分工协调配合单位,完成其他指标表格数据的收集、整理、填报、提交,审核通过后,打印系统导出的数据,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

(四)10 月 18-10 月 28 日,完成数据审核及提交工作。教务处会同党委校长办公室对各单位的数据进行核查,经学校教育统计与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反映高等院校本科教学运行状况和本科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教育部对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评估和专业认证及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审查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准确、按时完成本次数据采集填报任务。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夯实责任、细化任务,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

(三)各单位负责数据采集填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研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 3),准确把握指标内涵,避免错报、漏报。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录入数据,保证采集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采集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五)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及提交工作。对全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共88038威尼斯委员会关于“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王晓娟 87092246,薛宏春 87091122

填报网址:https://udb.heec.edu.cn(建议使用 Edge、Chorme 或者 Firefox 浏览器)

数据采集 QQ 群号:602092695(后续通知和答疑等均在群内进行)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0 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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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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