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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挥专长,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88038威尼斯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 号)、《88038威尼斯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校学发〔2017〕33 号) 及《88038威尼斯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办发〔2021〕16 号)精神,现就 2021-2022 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科生先进集体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观测 2021—2022 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情况,综合考量班级整体建设和班级学生个人发展情况。

二、评选依据

1. 2020 级、2021 级本科生班级参评“先进班集体”按照《88038威尼斯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 法》(党办发〔2021〕16 号)执行;

2. 2018 级、2019 级本科生班级参评“先进班集体”按照《88038威尼斯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校学发〔2017〕33 号) 执行;

3. 各年级本科生班级参评“优良学风示范班”和“学风建设成效班”按照《88038威尼斯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办发〔2021〕16 号)执行。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成立本科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确保评优工作各项环节落细落实。鼓励各学院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示范班”和“学风建设成效班”评选过程中采用提交单行材料和现场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

2. 按时完成。各学院要将本科生先进集体评选结果公示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字确认,于 11 月 11 日 18:00 前报送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获评“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示范班”“学风建设成效班”的班级需提供 1 张班级合影,照片以【类别+序号+班级名】命名,序号与汇总表一致;获评“优良学风示 范班”的班级需提供一张 1.2m×2.4m 尺寸竖版宣传海报, 海报内容自行设计,海报以【类别+序号+班级名】命名,序号与汇总表一致。

3. 广泛宣传。各学院要以评选工作为契机,树立优秀榜样和先进典型,合理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宣传和报道,不断增强学生班级的凝聚力、模范力和建设活力,不断提升学生的归属感、集体荣誉感和主动奉献担当的意识,营造优秀班级促进个人成长,个人发展助力班级建设的良好育人氛围。
      4. 名额分配:21级、20级、19级可分别推荐1、1、2个班级。
      5. 注意事项:先进班集体需达到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优秀”标准,即85分及以上。

联系人:关明  029-87080057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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