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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

    为确保2015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人员范围

        2015611-129日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或毕业答辩的学历研究生。

    二、信息核对

        1116-30日,学历研究生核对本人毕业电子信息和图像电子信息。

   (一)毕业电子信息

        1.研究生本人登陆我校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入“毕业信息”模块,对学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等进行核对、确认。

        2.信息有变更需到本学院(系、部、所)填写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附件2)。

        3.未核对毕业电子信息的研究生不能进入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环节。

   (二)图像电子信息

        1.研究生本人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模块,对图像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2.图像信息有误的,提交“照片错误原因”;图像信息无误,须点击“确认”,确认后方可用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同时,毕业生图像信息中身份证号须与毕业电子信息中身份证号一致。

   (三)逾期未提出错误信息修改,视为信息正确,造成个人学历证书信息错误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毕业资格审查

        1212日前,各学院(系、部、所)应成立由书记、院长、主管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分会主席或班长组成的毕业资格审核小组,对已完成答辩的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同时,须通过管理系统“毕业管理”中的“毕业资格审查”和“学院毕业审批”模块,将审查合格的研究生名单设置为毕业,并将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审核。

    本次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或毕业答辩的预毕业研究生,将其审批结果设置为延期毕业,毕业时间统一设置为20166月。

    四、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1213-20日,研究生院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完成后,统一将毕业电子信息上传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

                  

研究生院       

20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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