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就业指导中心:
为了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使毕业生能够顺利离校,愉快地走向工作岗位,现就其户口迁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届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1.抽卡分类、核对信息阶段(5月19-29日)
各单位派人到保卫处户籍室(国际交流中心108室)抽取本院(系、所)毕业生户口底卡(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按照考取研究生、休学(留级)、公派出国、正常毕业等情况分类,核对毕业生户籍档案的信息。如有不符,及时通知本人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并到杨陵派出所更正,确保二者相符一致。
2.填写迁移地址阶段(5月30日-6月16日)
各单位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最终的派遣方案,填报《2016届本科生(硕、博士)毕业生户口迁出情况登记表》(附件1);因升学或其他特殊情况暂时不迁移户口的,填报《2016届本科生(硕、博士)毕业生户口未迁出情况登记表》(附件2)。
3.集中办理迁移证阶段(6月16日-6月26日)
从6月16日起,保卫处户籍室在杨凌派出所办公,集中办理我校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的打印、盖章、发放、更正等事项。
4.迁移证的发放(6月27-28日)
由保卫处通知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到杨陵派出所领取本院(系、所)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为毕业生发放。
5、信息反馈(6月28日-7月3日)
户口迁移证发放完毕后,请各单位将户口迁移证发放情况、未发出的户口迁移证返回保卫处户籍室。
二、注意事项
1.迁往地址应填写清楚,与报到证上的地址一致。必须填写省、市(县)、就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院校,否则无法迁移。
2.领取迁移证时要认真核对,不得私自涂改,发现问题及时收回,到杨凌派出所集中更正。
3.迁移证集中办证期间就业单位变更的,各学院及时到杨陵派出所与保卫处工作人员联系更改;集中办证后个别毕业生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本人持改派后的报到证直接到杨陵派出所更改(私自更改者无效)。
4.毕业生户口要随本人报到证迁出,除考取本校研究生、西部志愿者、公派出国、延长学制等情况外,学校不保留毕业生户口。
三、工作要求
1.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系、所)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
2.各学院(系、所)需安排一名专职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3)于5月29日前送保卫处户籍室。
3、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相关电子文档及纸质表格送保卫处户籍室。
咨询电话:87082906
邮 箱:602393751@qq.com
联 系 人:韦继兴 手机:13679225096
附件:2016年毕业生户口情况登记表
保卫处(保卫部、人武部)
2016年5月19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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