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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研究生学位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

 

 

为确保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档案有效、系统、完整地归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16年获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档案。

二、归档时间

2017327日-531

三、归档要求

1.学位档案归档工作是各院系研究生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年度学位档案归档工作。

2.归档工作严格按照《88038威尼斯研究生学位档案整理规范》(附件)进行分类、装订、编号、组卷。案卷统一采用“三点一线”的方法装订成册,一人一卷。

3.归档材料要求齐全完整、手续完备、整理规范、归档及时。

4.归档时,应严格按照材料形成的年度集中整理。同一年度内以“人”为单位装订成册,并制作统一格式的封面,封面内容要求齐全完整。

四、档案验收和移交

1.各学院将学位档案整理完毕后,要认真填写《88038威尼斯研究生学位档案移交登记表》和《88038威尼斯研究生学位档案案卷移交目录》各一式两份。同时将《88038威尼斯研究生学位档案移交登记表》word电子版和《88038威尼斯研究生学位档案案卷移交目录》Excel电子版发至邮箱:xndyjs@163.com

2. 请各学院于531日前将整理完毕的纸质档案和档案移交目录及时移交档案馆。

南校区(农学院、植保学院、园艺学院、资环学院、林学院、风景园林学院、经管学院、水建学院等)于430日之前完成移交归档工作。北校区(生命学院、动科学院、动医学院、人文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机电学院、葡萄酒学院、外语系、思政部、食品学院  水保所等)531日前完成移交归档工作。

3.档案馆工作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需重新整理,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4.各学院在整理归档材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档案馆联系,档案馆将指定专人予以指导。

联 系 人:马国胜

联系电话: 87082101

 

 

 
     
     
档案馆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7日     

附件:88038威尼斯研究生学位档案整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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