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 英语四级 1.地点:北校区8号教学楼、3号教学楼;南校区3号教学楼。 2.时间:2017年6月17日(第17周星期六)上午9:00—11:20。 (1)8:30—9:00考生入场。 (2)8:45-9:00电台放音,请同学们调试耳机。 (3)9:00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4)9:10—9:40写作部分,其中9:35-9:40电台放音,请同学们再次调试耳机。 (5)9:40听力考试正式开始。 (6)10:05听力考试结束,监考收答题卡1。 (7)10:10考生方可开始作答试题的阅读理解和翻译部分。 (8)11:20考试结束。 (二) 英语六级 1.地点:北校区8号教学楼、3号教学楼;南校区3号教学楼、1号教学楼。 2. 时间:2017年6月17日(第17周星期六)下午15:00—17:25。 (1)14:30—15:00考生入场。 (2)14:45-15:00电台放音,请同学们调试耳机。 (3)15:00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4)15:10—15:40写作部分,其中15:35-15:40电台放音,请同学们再次调试耳机。 (5)15:40听力考试正式开始。 (6)16:10听力考试结束,监考收答题卡1。 (7)16:15考生方可开始作答试题的阅读理解和翻译部分。 (8)17:25考试结束。 二、考试用品及证件 1. 考试用品 (1)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三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2)黑色签字笔、2B铅笔、音频调频耳机及电池。因耳机质量问题导致听力测试效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 证件补办 (1)学生证丢失,可持本人校园卡或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参加考试。学籍证明须粘贴本人2寸免冠照片,由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身份证丢失,可持学校保卫处开具的身份证明参加考试。身份证明先由个人申请并粘贴本人2寸免冠照片,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再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国际交流中心108室)办理。联系电话 87082906。 (3)准考证丢失,本人持所在学院证明、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教务处运行科(N3113)补办。学院证明须粘贴本人2寸免冠照片,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准考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17:00。联系电话:87092245。 三、考试试题及说明 1. 试题组成 (1)考试试题由写作、听力、阅读理解、翻译四大部分构成。 (2)写作考试时间30分钟,占15%;听力考试时间四级为25分钟、六级为30分钟,占35%;阅读理解考试时间40分钟,占35%;翻译考试时间30分钟,占15%。 (3)试题为“多题多卷”模式,同一考场内采用内容不同的试题组成的多套试卷考试,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区分。 2. 答题说明 (1)仔细阅读试题册正面“敬告考生”内容,按要求在试题册背面、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上正确填涂准考证号、姓名等信息。 (2)只能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作文用黑色签字笔做答。 (3)试题册封底上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在试题册封底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 四、考试违纪及处理 1. 违纪特别警示 (1)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利用无线耳机、手机、对讲机、电台等通讯工具作弊以及组织和参与有组织作弊的考生,开除学籍,并记入个人档案。 (2)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漏贴条形码;在规定时间之前翻阅试题册;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将按违规处理。 (3)撕毁、涂抹、破坏试题册或答题卡;考试结束携带试题册、答题卡离开考场按考试违纪处理。对于考试后发现试卷雷同的考生,成绩以零分记,并按考试作弊论处。 2. 违纪处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 (3)《88038威尼斯本科生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实施细则》(校教发﹝2013﹞135号)。 五、举报邮箱及电话 举报邮箱:jwch@nwsuaf.edu.cn 。 举报电话:87092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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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
2017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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