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有关处(室):
根据《88038威尼斯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428 号)精神,为做好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博士研究生招 生申请-考核工作的实施。
各学院(所)成立由主管院(所)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组;学科负责人任组长的学科专家组(不少于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核审查组(不少于7人);学院(所)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工作组(不少于 5 人),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初选审核、复审考核以及监督工作。各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备案。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人员还须符合招生年度《88038威尼斯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三)外语水平符合各学院(所)的基本要求。
(四)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88038威尼斯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 号)中的具体要求。
三、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阶段:2019 年11 月 16 日 8:00 开始,2020 年 1 月 5 日 22:00 结束;
(二)学院(所)资格审核、初审、考核、拟录取阶段: 2019 年 1 月至 4 月 30 日;
(三)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2020 年 5 月。
(四)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2020 年 6 月。
四、具体工作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交费
申请人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 8:00 至 2020 年 1 月 5 日
22:00 期间,登录88038威尼斯“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 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登录88038威尼斯“统一支付平台” 缴纳报名费150 元,网址http://tyjfzfpt.nwsuaf.edu.cn/。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网报期间须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在读证明)。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 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 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 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最近五年内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包括 TOEFL、GRE 、 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 中至少一项;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的 CET-4、CET-6 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由学院(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笔试、面试)。测试合格 者参加学院(所)组织的审核、考核,通过考核后确定的拟录取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批。
(8)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10)《88038威尼斯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并已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将《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及相关纸质材料原件交学院(所) 审核。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
各学院(所)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资格审查期间对申请人进行政 审,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政审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初选审查
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 审查。综合初选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向,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所)主页公布。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换导师的意愿。
3.复审考核
复审考核包括政审、心理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应提前至少 7 个工作日在学院(所)网站公布。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面试。由各学院(所)复审考核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形式。
考核总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包括外语成绩、业务课(一) 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单项成绩满分为 100 分。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中必须注明各部分单项成绩所占权重。
考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拟录取的依据,明确拟录取原则和程序,确定拟录取排序方式。
政审、心理测试不合格及考核的各单项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考核期间招生单位填写“2020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 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为保障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复审考核工作应对外公开进行,期间需全程录音、录像。
4.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所)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对考核记录及成绩审查无误,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所)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于 2020 年 5 月 10 日前,将“2020 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录取研究生院对学院(所)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学院(所)参照以上选拔程序,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学院(所)《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细则》,明确初选、复审、考核及确定拟录取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实施,并于 2019 年 11 月15日前在学院(所)网站公布。
五、工作监督
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监督工作组依法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申请-考核过程中违纪、违规 行为的举报及监察对象的申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87080151、87080161, zhsh@nwsuaf.edu.cn。
各学院(所)成立监督工作组,由学院(所)党委(党 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学院(所)研究生秘书、党务秘书和导师代表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组,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所)在制定《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细则》时,要细化综合能力考核指标体系以及 复审考核各部分的考核方式、科目名称及评分标准等。
(二)2020 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计划除外)必须转入我校并全程脱产学习。必须于各学院(所)公示期结束以后(以调档函上要求的日期为准)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进行审查。
(三)对于申请各类专项计划的申请人,考核程序同其他申请人,学校根据教育部核拨的指标数及各类专项计划的相关规定录取。
研 究 生 院
2019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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