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根据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超期研究生肄业手续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1、人员范围
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6月8日期间完成毕业答辩的学历研究生。
2、毕业资格审查
(1)学院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毕业管理”模块对研究生进行学院层面的毕业资格审查。对已完成毕业信息核对、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和答辩的研究生,在“学院毕业审批”模块,将研究生名单设置为“毕业”,并将2018年上半年毕业资格初审合格的学历研究生名单(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
(2)根据相关规定,对于 6月8日前未能进行毕业答辩,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预毕业研究生,应视为延期毕业。学院须将其审批结果统一设置为“延期毕业”,毕业时间统一设置为2018年12月。
(3)根据各院(系、所)的初审情况,研究生院对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统一将信息上传至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超期研究生肄业手续办理
1、根据相关规定,对于6月8日前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或毕业答辩,且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应视为“肄业”。其中包括2012级博士研究生、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各学院(系、所)将以上“肄业”研究生的审批结果统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设置为“肄业”,并通知到每位肄业研究生。
3、肄业研究生在本学期期末前,通过学校离校系统按期办理离校手续,申请办理肄业证书等事宜。
4、之前未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需交两张蓝底小二寸照片,用于办理肄业证书,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处(3号楼210室)。
请各学院(系、所)在6月9日前完成毕业资格考核鉴定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学历研究生名单(附件1)和肄业研究生名单(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处(3号楼210室)。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日
公告附件:
附件1-2018年上半年毕业资格审查合格学历研究生名单汇总表.xlsx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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