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使毕业生能够顺利离校,愉快地走向工作岗位,现就户口迁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届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1.抽卡分类、核对信息阶段(5月23-31日)
各单位派人到保卫处户籍室(杜仲楼111室)抽取本院(系、所)毕业生户口底卡(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按照考取研究生、休学(留级)、正常毕业等情况分类,核对毕业生户籍档案的信息。如有不符,及时通知本人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并到杨陵派出所更正,确保二者相符一致。
2.填写迁移地址阶段(6月1日-6月18日)
各单位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最终的派遣方案,填报《2018届本科生(硕、博士)毕业生户口迁出情况登记表》;升入本校的研究生,填报《2018届本科生(硕、博士)毕业生户口未迁出情况登记表》。
3.集中办理迁移证阶段(6月18日-6月26日)
从6月18日起,保卫处户籍室工作人员将在杨凌派出所办公,集中办理我校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的打印、扫描、盖章、发放、更正等事项。
4.迁移证的发放(6月26日-28日)
由保卫处通知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到杨陵派出所领取本院(系、所)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为毕业生发放。
5.信息反馈(6月28日-7月3日)
户口迁移证发放完毕后,请各单位将未发出的学生户口迁移证返回保卫处户籍室。
二、注意事项
1.迁往地址应填写清楚,与报到证上的地址一致。必须填写省、市、县(区)、就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院校,否则无法迁移。
2.领取迁移证时要认真核对,不得私自涂改,发现问题及时收回,到杨陵派出所集中更正。
3.迁移证集中办证期间就业单位变更的,各学院及时到杨陵派出所与保卫处工作人员联系更改;集中办证后个别毕业生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本人持改派后的报到证直接到杨陵派出所更改(私自更改者无效)。
4.毕业生户口要随本人《报到证》迁出,除考取本校的研究生、西部志愿者、延长学制等情况外,学校不保留毕业生户口。
三、工作要求
1.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系、所)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
2.各学院(系、所)需安排一名专职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毕业生户口迁转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29日前送保卫处户籍室。
3.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相关电子文档及纸质表格送保卫处户籍室(南校区原杜仲楼111室)。
咨询电话:87082906
邮 箱:239333182@qq.com
联 系 人:韦继兴 手机:13679225096
杨霞昭 手机:1896683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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